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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友立马做头疼状,说如果是自己,那么喜欢就在一起,不喜欢就拜拜。他从小到大见过很多不同国家的人,只有亚洲人会做一些喜欢却分开,不喜欢却强迫在一起的事情,他从来没搞懂过他们。
时初不想从日常小事上升到和室友探讨个体的差异性,但仅对于他来说,室友这番话其实也不无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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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初上午没有课,学习任务也已经提前完成,是个难得闲暇的时间。在原本计划中,他应该将自己的房间收拾一下,给花花草草浇点水,再趁阳光尚不热烈的晨间,去超市进行一次采购。
但因为老杨这通电话,他已经在沙发上坐了快一个小时,什么事情都没有干。
要不要联系秦煜,成了眼下最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自从大年初六分开以来,他尽职尽责地充当着一个合格的前任,不打扰、不联系、不沉浸在过去、不把前男友随时挂在口头。
大半年的时间,他专心学术,在美国交流期间不仅参与跨国科研项目,并且实验成果还获得了不小的奖项,从任何一个人眼中来看,都担得起一句“拿得起放得下”的夸赞。
当然,这个“任何人”并不包括他自己。
别人无法透过外表窥见他的内心,然而他自己无比清楚,每一个阳光升起的清晨、每一个万籁俱寂的深夜,亦或是学习疲累的瞬间、忙碌辛劳的刹那他无一不想起秦煜。
并且这种思念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仅没有淡却,反而越来越浓烈。
他以前认为仪式感是一种虚幻的自我安慰,但初六那一天,他将与秦煜在车内平和相处的一段时光视为分开前的最后道别,以为自此就能山高水远,一别两宽。
然而他高估了自己,也低估了这么多年的感情。
他发现自己没法像自以为的那样放下秦煜。
刚开始,这个事实的出现让他感觉到失控般的恐慌,他一向秉承自我,从小学会了隔绝情感,以为只要凭借时间和空间的力量,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。
可是看似正确的道理在秦煜身上不起作用。
起初,他将这种感觉归结于意外。对于意外事件的处理,要寻求一些不同寻常的方法。让自己忙碌得挤不出任何时间、隔绝任何有关秦煜的消息、尝试接触新的人通通没用。
后来,他甚至采用厌恶疗法,购买微型电击器,在每一次脑海中出现与秦煜有关的任何事情时,用电流刺激自己,试图降低想起秦煜的频率。
——依然不行。
他在每个难捱的深夜电击自虐,第二天若无其事上课学习,夜幕降临时依旧没有任何改变。
痛感只会让秦煜在他脑海中更加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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