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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云也看了眼自己的右手,尝试在空中翻了两下,整个人很快因为疼痛抽了两口气:
“嘶.....痛痛痛.....”
不过很快他便重新抬起了头,解释道:
“郭工,我的手确实是没办法用了,不过可以用嘴嘛。”
说罢。
徐云还朝老郭张了张嘴。
这也算是徐云的某个“特殊能力”吧。
徐云当年在读高中的时候因为课本内容实在是太简单了,所以经常在课堂上自己搞一些小玩意儿解闷。
比如说用订书钉做手链、在课本上画各种汽车的车标,以及.....
用嘴叼着笔写字。
说句实话。
当年的徐云确实没考虑到卫生之类的问题,而是纯粹觉得这样好玩,叼完笔后用纸巾一擦就完事了。
后来还发生过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:
当时徐云他们正值圆珠笔转黑色速写笔的阶段,也就是考试只能用黑笔不能用圆珠笔,初期有些同学一直没适应过来经常少带笔。
有一次徐云前桌的小姑娘就忘了带黑笔,徐云便把自己的黑笔借给了她,结果或许是因为题目比较难的缘故吧,徐云某次抬头的时候发现这姑娘一边双目出神的看着试卷,一边下意识在啃着黑笔后端......
嗯,徐云考试前刚叼过那里。
说起来徐云读书的时候还对那姑娘挺有好感的,干干净净的单马尾,从来不穿裙子,人挺清秀,一回忆起来满满的青春气息。
可惜徐云和她有缘无分,一个去了科大一个去了港大,毕业后对方出国留学,八年前在土澳出车祸去世了。
好了,言归正传。
总之一来二去,徐云倒也练就了一手叼着笔写字的技术。
只是之前考虑到按手印能解决问题,所以徐云才没把这种略挑战洁癖的事儿说出来。
不过眼下既然到了非推导不可的地步,徐云也就不好再藏着掖着了。
“用嘴写字?”
老郭略显意外的一挑眉,随后看了眼徐云的嘴巴,转头对屋外喊道:
“小乔!”
过了片刻。
屋门被人从外部推开,乔彩虹的脑袋探了进来:
“郭工,您找我?”
老郭点点头,伸手朝某个方位一指,说道:
“小乔,辛苦你一趟,去林主任的办公室找两把圆珠笔来。”
乔彩虹自无异议:
“好嘞!”
待乔彩虹离去后。
老郭看了眼徐云,朝他晃了晃手中的钢笔,解释道:
“韩立同志,钢笔比较重,叼在嘴里不好写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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