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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杀覃岭王取回千万嫁妆(第5页)

慕听雪目光锐利的凝视着战场。

萧大人修的凹字形城墙,发挥了巨大作用,它就像一个张开了嘴的凶兽,只要覃岭王的叛军冲进来,就会三面受敌,箭矢射过去、大石头砸下去。

叛军连续冲了三波,死伤近千人。

然。

这并没有减慢叛军攻城的速度,他们踏着同伴的尸体,第一梯队攻城人员推楯车,携带攻城云梯;第二梯队,弓箭手向着白帝城墙万矢齐射;第三梯队,就是谢邑所在的大方阵。

许多临时集结来的民兵也是第一次上战场杀人,他们多有不适应,甚至想吐。

可是,当他们看到长公主面不改色,丝毫不被血腥场面所影响,一颗恐慌的心,又莫名安定了下来。

慕听雪当然不会被影响。

一个外科医生,若是怕血,怕残肢断臂,还怎么动手术?

萧望之感慨道:“殿下真乃女中豪杰,下官第一次上战场,第一次杀人见血时,都禁不住浑身颤抖。”

慕听雪却严肃道:“我们的箭矢,还能坚持多久?”

晏泱给了十万支箭。

乍一听很多,给尖兵营两千人用绰绰有余。

但谁也没料到,覃岭王这个比人,竟然募兵了十多万!走私真的赚了很多银子啊。

十万之箭,又能抵挡得住十万大军至几时。

“殿下发现了。”萧望之无奈一叹,“虽然我们眼下是优势,只伤了几人,杀了叛军近千,但我们的箭矢最多只能够支撑三日。”

一旦箭矢断了,覃岭王的叛军,就能顺着云梯爬上来。

叛军只要足够沉得住气,用人命去消耗,白帝城城门早晚有被撞开的一刻。

“我这还有十万箭。”

“也是军器所借来的?”

“……嗯。”

“能够撑个六七日,加上石头,能撑个十日。至少能耗死数万叛军。”

“我再去借点儿。”

“恐怕,很难出城去云都求援了。”萧望之打碎了长公主的幻想,“覃岭王只要不笨,就会严防死守白帝城的每一个出口,他只要耗到我们箭矢用尽就行。”

此刻,慕听雪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——如果有黑火药就好了?

可惜,云煌的黑火药还没发明呢。

第二个念头是——她还能从现代,搬运什么物资,当做武器?

现代是不能购买军火的。

有什么是允许购买,同时又有超强杀伤力的?

战争持续了七日。

士兵们已经露出疲态,所剩箭矢已经很少了,伤亡者近百。

第七天中午的时候,慕听雪去现代买了一样东西——专用佛堂无烟灯油。

是华夏人民拜神用的,倒入佛灯里,点燃。

本质是煤油。包装上标注的是“无烟酥油”,批发价一桶5L,四十块钱。批发了一万桶。

回到白帝城,她立刻号召全城百姓,把家里的棉被拿出来。

“棉被?要棉被做什么?”

荒竺满身汗水浸透,身上有鲜血,是敌人的。

他带领特种兵小队悄悄出城作战,成功暗杀了叛军一位将领。

“用被子裹住干稻草,再浇上这种煤油。点燃,扔到城墙下。”

慕听雪言简意赅,类似于燃烧瓶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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